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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0日,我所派员参加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确定破产管理人会议。经抽签决定, 我所成为北京中盛鑫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该公司注册资金8000万元, 已停业逾三年,账面资产总额1亿多元,而负债总额达1亿5千多万元。由于该公司已资不抵债,难以维持经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进入清算程序。我所成立了以陈俊、刘建军律师为核心的管理团队,做好接管债务人财产前的信息、制度、手续、组织筹备等方面的工作。
2008年11月20日,我所派员参加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确定破产管理人会议。经抽签决定, 我所成为北京中盛鑫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该公司注册资金8000万元, 已停业逾三年,账面资产总额1亿多元,而负债总额达1亿5千多万元。由于该公司已资不抵债,难以维持经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进入清算程序。
我所成立了以陈俊、刘建军律师为核心的管理团队,做好接管债务人财产前的信息、制度、手续、组织筹备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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