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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三年期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鑫诺动态2008-04-14
[摘要]鑫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三年期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2008318,鑫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三年期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在今后三年,鑫诺将在股权转让、项目评审、诉讼代理、国内发债、银团贷款、新产品合规性审查、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房地产、项目融资等领域为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法律服务。

国家开发银行于1994年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目前在全国设有32家分行和4家代表处。国家开发银行在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重大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中,发挥长期融资领域主力银行作用。国家开发银行同100多个国外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是中国第二大外汇贷款银行,也是对中国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业务贷款规模最大的银行。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正加大改革力度,以建立现代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投融资支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鑫诺自成立以来,一直以为重点骨干国有企业、大型公司、银行等机构提供商事服务为发展重点,在为大型企业建立全面风险治理体系、防范法律风险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经过国家开发银行的严格招标程序后,鑫诺成为该行的合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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