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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元月,中科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中国科学院软件所退还股权转让金15690万元。作为软件所法律顾问,郝建亚、陈俊律师受该所委托代表该所应诉。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驳回了中科软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因中科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案已开始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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