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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THOFF BURUMA 律师所访问我所并拜会国资委法规局

总部要闻2006-07-13
[摘要]HOUTHOFF BURUMA 律师所访问我所并拜会国资委法规局

2006627,我所在欧洲的合作机构荷兰HOUTHOFF BURUMA律师所主任合伙人 Michiel Wesseling (魏思律)先生、合伙人 Jan-paul C. van der Hoek (范德宏)先生及中国部经理 Sophia Su (苏璠)小姐到我所进行工作访问,双方就充分利用各自所在国法律、政治、经济领域的影响,共享客户资源、业务信息,加强战略合作伙伴联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下午,HOUTHOFF BURUMA 律师所的客人在我所梅培华、阮春林、孔伟平律师的陪同下,前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拜会了政策法规局周渝波副局长、王黎晓副处长及外事办的有关同志。Michiel Wesseling  Jan-paul C.van der Hoek 律师介绍了荷兰以及欧盟的投资环境,向国资委咨询了重点中国国有企业(SOE)海外投资的管理模式。周局长介绍了国资委的基本职能,法规局对重点SOE健全法制机构、防范法律风险的管理与促进工作,并回答了客人的有关问题。双方都表示愿意加强了解、扩大合作,为欧盟企业在中国投资以及中国企业在欧盟投资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会后,HOUTHOFF BURUMA 律师所为法规局赠送了富有荷兰特色的小纪念品,双方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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