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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关于住房补贴的人事仲裁案

总部要闻2006-07-13
[摘要]首例关于住房补贴的人事仲裁案

       20064月,我所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中科院软件研究所收到原职工、博士刘某的《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刘某要求软件所补发其应得的住房补贴14万余元及欠发的工资4000元,软件所委托我所律师孔伟平、刘建军担任本案仲裁代理人。

据北京市人事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介绍,这是他们受理的第一起关于住房补贴的争议,案情简单,标的也小,但法律、法规关系复杂,政策性极强。为审理本案,他们也多次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咨询、调查。

在我所律师的据理力争下,仲裁委、刘某都全面接受了软件所的观点,争议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在刘某补充提交所有必需材料后,软件所向其发放住房补贴2.7万余元。

本案现已履行完毕,软件所对我所律师的代理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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